一退休老人購買減肥套餐,被騙近10萬元
年近七旬的胡阿姨深受肥胖困擾多年,2022年3月的某天,某社交賬號短視頻推送的一則廣告引起了她的注意。
廣告聲稱是某某堂生產的正規(guī)減肥產品,“不節(jié)食、不忌口、不鍛煉、不反彈,三個月立減50斤”,并附有多起減肥成功案例,聲稱多名有減肥需求的人在短時間內服用產品“實現(xiàn)自我突破,完成華麗蛻變”。
胡阿姨心動不已,隨即添加客服“小蘭”的社交賬號,在其介紹下購買了價值799元的減肥套餐。收到產品后,“小蘭”向胡阿姨推薦了體重管理師“小蘇”,具體指導其使用產品。
經過層層引薦,胡阿姨又先后接受資深體重管理專家“冉女士”、高級營養(yǎng)師“黃先生”的網絡問診,定制了專屬減肥方案。體重管理師和高級營養(yǎng)師以“產品升級換代”“身體代謝需服用下階段產品”“未按計劃服用會導致截肢危險”為由,持續(xù)為胡阿姨推薦種類不同、功能各異的減肥套餐。
短短一個多月,胡阿姨累計花費94979元。因為每天節(jié)食,且擔心不繼續(xù)服用產品身體會出問題,又疑心遭受詐騙,身心俱疲的她于2022年5月前往轄區(qū)公安局報案,聲稱“人沒瘦下來,還天天拉肚子、嘔東西,身上沒力氣,腦子也遲鈍了”。
經公安機關立案偵查,發(fā)現(xiàn)該案受害者1.2萬余人遍及全國各地,涉案金額超過2.2億元。
將普通食品冒充減肥產品銷售,法院認定構成詐騙罪
法院經審理發(fā)現(xiàn),2019年12月至2022年6月期間,被告人何某濤、桂某梁等人為獲取巨額非法利益,先后成立湖南膳體纖電子商務有限公司、湖北膳康麗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等公司,借助公司化運營模式實施詐騙,冒充有資質的從業(yè)人員,虛構減肥過程和效果,以銷售減肥產品為名誘騙被害人高價購買普通食品。
部分被告人辯稱,公司販賣的是從某某堂進購的正規(guī)產品,小部分產品確具減肥效果,只是廣告宣傳上有所夸大,讓消費者產生了誤解,屬于虛假宣傳,并不構成詐騙罪。
法院審理后認為,虛假宣傳并不影響刑事責任的認定。本案被告人采取虛假宣傳手段,明知公司銷售的大多減肥產品系不具減肥功效的普通食品,仍以減肥產品為名誘騙他人以十倍至數(shù)十倍高價購買,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法使被害人遭受了巨額損失。本案中被告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事實,使被害人陷入錯誤認知并處分財產,數(shù)額特別巨大,應當以詐騙罪追究刑事責任。法院據此判決142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十三年六個月至三年不等刑期,并處罰金80萬元至4萬元不等。
一審判決后,部分被告人提起上訴,重慶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一審判決已發(fā)生效力。
虛假宣傳能否規(guī)避刑事責任?
該案承辦法官田凌介紹,虛假宣傳是指在商業(yè)活動中,經營者為了獲取市場競爭優(yōu)勢和不正當利益,以虛假或引人誤解的商業(yè)宣傳手段,欺騙、誤導消費者的宣傳行為,可能產生返還財產、賠償損失等民事上的法律后果,一般體現(xiàn)在夸大商品效能、虛構原材料等方面。
法院審理認為,在涉及減肥產品、保健品等商品詐騙案件中,往往會出現(xiàn)被告人的行為同時符合虛假宣傳的民事責任要件和詐騙罪犯罪構成要件的情況。就本案而言,被害人處分財產的主要原因是被告人虛構涉案產品可以快速減肥的事實,此時虛假宣傳是騙取他人財產的手段之一,其行為已屬于刑事詐騙的規(guī)制范疇,因此,并不當然因被告人符合虛假宣傳的要件而規(guī)避刑事責任的承擔。
法院查明,本案中,涉案公司內部明確規(guī)定,不能泄露公司的真實地址、姓名等。因此,被告人行為所造成的損失,被害人難以通過民事訴訟程序得到救濟。據此,法院認定本案被告人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其采取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他人巨額財產,已構成詐騙罪。
觀察思考
莫讓“顏值經濟”成詐騙重災區(qū)
隨著生活水平提高,越來越多的人加入到減肥、健身行列,科學合理的減肥能夠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三高”和降低罹患心腦血管疾病的發(fā)生概率,對提升生活質量有所裨益。本案中,犯罪分子抓住“顏值經濟”的風口,兜售虛假減肥產品,導致受害者不僅遭受嚴重的經濟損失,甚至造成身體損傷。
法官提醒,愛美之心,人皆有之,減肥瘦身當要謹慎。經營者在經營活動中應當遵循誠信的原則,遵守法律和商業(yè)道德,在宣傳過程中應遵循客觀、真實的原則,不得作虛假或引人誤解的商業(yè)宣傳,不得損害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當前,減肥產品種類繁多,質量參差不齊,使用不合格或不適當?shù)漠a品,可能會給消費者人身造成傷害。消費者要慎重對待市面宣傳的減肥產品,如需購買,也應去正規(guī)醫(yī)療機構,選擇產品時應對商家資質、產品的品牌等情況給予更多關注,訂立書面合同,明確約定產品的品牌、數(shù)量等內容,在變美的同時,不要忘記保護自身合法權益,避免出現(xiàn)糾紛后維權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