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訓機構轉型要做“真教育”

  來源:中國教育報熊丙奇2021-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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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在《關于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yè)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意見》(以下簡稱“雙減”意見)發(fā)布后,校外教育培訓機構都在謀劃轉型。布局非學科類素質教育培訓,是各教培機構幾乎一致的選擇。

在《關于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yè)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意見》(以下簡稱“雙減”意見)發(fā)布后,校外教育培訓機構都在謀劃轉型。布局非學科類素質教育培訓,是各教培機構幾乎一致的選擇。

據(jù)媒體報道,某校外教育培訓機構成立素質教育成長中心,下設藝術創(chuàng)作學院、人文發(fā)展學院、語商素養(yǎng)學院、自然科創(chuàng)空間站、智體運動訓練館、優(yōu)質父母智慧館六大板塊,專注學生德智體美勞“五育”目標發(fā)展要求。

校外教育培訓機構轉型進行素質教育,這是大勢所趨。但是,轉型素質教育需防產生新問題。培訓機構更重要的轉型,是思維轉型,要回歸公益心態(tài),做好教育而非做大生意。

根據(jù)“雙減”意見,學科類培訓機構必須統(tǒng)一登記為非營利性機構,不能進行資本化運作,不能利用節(jié)假日、雙休日以及寒暑假期開展學科類培訓。因此,培訓機構要繼續(xù)生存、發(fā)展,就需要轉型。而轉型進行非學科素質教育培訓,是重要的選擇。教育部辦公廳發(fā)布的《關于進一步明確義務教育階段校外培訓學科類和非學科類范圍的通知》則為機構轉型進行非學科素質教育培訓提供了方向。根據(jù)該通知,在開展校外培訓時,體育(或體育與健康)、藝術(或音樂、美術)學科以及綜合實踐活動(含信息技術教育、勞動與技術教育)等按照非學科類進行管理。

 這些非學科類培訓也被稱為素質教育培訓,是相對于學科類培訓而言的??傮w看來,體育、藝術、綜合實踐活動等教育,在學校教育中還存在一定程度的被弱化和被邊緣化問題,“雙減”意見放開這類培訓,其意圖是由校外培訓機構補充學校教育的不足,并滿足部分學生的差異化教育選擇。

但校外教育培訓機構轉型進行非學科素質教育培訓,不能“一窩蜂”,把運營學科類培訓那一套用到非學科類培訓中。需要注意的是,此前進行校外體育、藝術等方面培訓的機構已有不少,更多培訓機構轉型進入,必定會加劇競爭,如果培訓機構為獲得市場空間,虛假宣傳,展開惡性競爭,那就偏離了素質教育軌道。另外,如果機構想做大非學科素質教育培訓的規(guī)模,進行焦慮營銷,那監(jiān)管部門未來對于非學科類培訓的監(jiān)管,就很可能采取與監(jiān)管學科類培訓一樣的方式。

眾所周知,為促進學校重視體育、美育,我國已經明確探索將體育、美育納入中考改革試點。在此背景下,如果校外教育培訓機構把體育、藝術培訓與應試掛鉤,那就不是在搞素質教育,而是在搞應試訓練,把體育、美育演變?yōu)閼圀w育、應試美育,刺激家長的焦慮,增加學生的負擔。

因此,對于校外教育培訓機構來說,比業(yè)務轉型更重要的是思維轉型?!半p減”意見明確學科類培訓機構必須統(tǒng)一登記為非營利性機構,向所有培訓機構傳遞的重要信息是,不能以逐利的心態(tài)做教育。雖然按照“雙減”意見,非學科類培訓可以進行資本化運作,在節(jié)假日、雙休日、寒暑假開展培訓的,但是也不能過度逐利。

這不僅是對面向學生的素質教育的要求,也是對面向家長的素質教育的要求。要讓家長成為優(yōu)質父母,需要家庭教育指導服務擺脫功利,否則就不是培養(yǎng)優(yōu)質父母,而是制造“打雞血”父母。開展這類培訓,同樣要求培訓機構必須從公益出發(fā),不以營利為目的。

據(jù)媒體報道,家庭教育法草案(二次審議稿)擬規(guī)定,家庭教育指導服務機構開展家庭教育指導服務活動,不得組織或者變相組織營利性教育培訓;將公民、法人和非法人組織依法設立的家庭教育服務機構明確為“非營利性家庭教育服務機構”。這是對家庭教育指導服務的明確定位。從長遠看,所有學科類素質教育培訓,都需要堅持公益心態(tài),立足于給受教育者提供優(yōu)質的教育服務,與學校教育形成良性互動,從而構建健康的教育生態(tài)。

(熊丙奇 作者系21世紀教育研究院院長)

(編輯:土火)



培訓機構轉型要做“真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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