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遵義縣男青年周某沒有想到,他的一些玩笑動作和語言竟讓鄰居猝死。為此,他付出了高昂的代價:經(jīng)調解,日前,周某賠償死者家屬6萬元。而在此之前,周某此舉還被警方視為犯罪。
玩笑中,鄰居突然倒下
據(jù)了解,周某和同齡的茍某(男)系鄰居,去年2月6日早上,兩人在住地附近的小賣部門口相遇。在小賣部買東西時,兩人開起了玩笑,嬉笑不斷,甚至相互進行推搡。其間,茍某突然變了臉色,之后一頭栽倒在地。
見此狀況,周某還以為茍某也在開玩笑,讓他“不要裝”,但見倒在地上的茍某始終一動不動,周某這才意識到情況不妙,蹲下一看,茍某面色發(fā)紫,且氣若游絲。
此時,受到驚嚇的周某沒有想到呼救,而是逃回了家中。之后,小賣部老板趕緊叫來茍某的家人,但為時已晚,茍某已經(jīng)沒有了呼吸。
涉嫌過失致人死亡被抓
然而,當家屬了解到茍某死前曾和周某玩笑戲耍后,找到周某理論,周某卻態(tài)度強硬,茍某的家屬便報了警。
警方第一時間趕到現(xiàn)場后,征得家屬同意,進行了尸檢。半個月后,尸檢結果顯示:茍某因冠心病致循環(huán)呼吸衰竭死亡。
結合調查掌握的案情,遵義縣警方以周某涉嫌過失致人死亡將之抓捕。警方認為,作為鄰居,周某應該知道茍某患有冠心病。在明知的情況下,周某還與之推搡戲耍,致其病發(fā)死亡,而且眼見茍某發(fā)病倒地,周某逃離,有見死不救之嫌,除了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理應承擔刑事責任。
免除刑責民事賠償6萬元
不過,警方向遵義縣檢察院提請對周某逮捕時遭遇卡殼。
遵義縣檢察院審查認為,周、茍二人雖為鄰居,但周某并不知道茍某患有冠心病,也不清楚此病的嚴重性,周某的戲耍推搡行為不足以導致茍某死亡,而受開玩笑刺激導致茍某死亡的誘因僅為5%~10%。
因此,檢方認為,周某的行為不足以構成犯罪,決定不予追究刑責,周某對此只能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鑒于死者家屬并不想打官司,經(jīng)公、檢兩家多次調解,最近,終于達成了由周某賠償死者家屬6萬元的協(xié)議。
專業(yè)律師認為:
周某的主要過錯在于:眼見茍某倒地且面色發(fā)紫、氣若游絲而不及時施救。盡管周某并不明知茍某有冠心病,但是見到危難應該救助而沒有救助,所以周某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如果周某明知道茍某有冠心病還推搡、開玩笑刺激,那么他就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罪了。
在此提醒各位朋友:
冠心病極易猝死。人體的中樞神經(jīng)系統(tǒng)指揮人的一切,冠心病患者切忌情緒激動,其他人嚴禁讓其大喜大悲,否則,其中樞神經(jīng)的應激反應可使小動脈血管異常收縮,導致血壓上升、心跳加快、心肌收縮增強,從而使患者缺血、缺氧而猝死。
此外,冠心病患者忌超負荷運動,但要保持適量有氧運動;要保持身體水分,忌口渴了才飲水,而且冬天要注意保暖,夏天要保持清涼,否則,都易發(fā)病猝死。
(編輯:映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