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biāo)簽: 男子為引警察重視,夸大案情,反把自己,也搭進(jìn)去 為啥會這樣?只能怪段某自己太作,明明只丟了一部手機(jī)和500元錢,他卻故意夸大損失,向警方謊報稱被盜走兩部手機(jī)和2200元錢。更奇葩的是,他還向別人借了1700元錢,偽造成“證據(jù)”... http://m.andersanddawn.com/news/2010.html 2016-12-27 1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