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廣州市交通運輸局與深圳市交通運輸局分別發(fā)布了《關(guān)于增加中小客車增量指標配置額度的通告》(以下簡稱《通告》),其中,廣州市將在2019年6月至2020年12月,增加10萬個中小客車增量指標額度;深圳則將自2019年6月起,在原定每年普通小汽車增量指標配置額度為8萬個的調(diào)控目標基礎(chǔ)上,在2019年至2020年每年增加投放普通小汽車增量指標4萬個。
具體來看,廣州市增加的購車額度原則上按1:1比例分別配置普通車競價指標和節(jié)能車搖號指標,由指標管理機構(gòu)按月組織實施,每月指標配置計劃于當月9日前向社會公布,其中單位指標和個人指標的配置比例分別占增加配置額度的10%、90%;深圳市每年的購車額度中,1萬個采取搖號方式配置,3萬個采取競價方式配置,2019年增加的4萬個指標按月平均分配到2019年6-12月,2020年增加的4萬個指標按月平均分配到全年,其中個人指標占88%,企業(yè)指標占12%,且深圳市使用新增的小汽車指標辦理小汽車注冊登記時,小汽車須符合國VI標準。
廣州市與深圳市的通告是對5月28日,廣東省發(fā)布的《廣東省完善促進消費體制機制實施方案》中,要求“逐步放寬廣州、深圳市汽車搖號和競拍指標,擴大準購規(guī)模,其他地市不得再出臺汽車限購規(guī)定?!钡难杆夙憫?yīng),兩市從2019年6月到2020年底的19個月時間內(nèi)共計18萬個新增購車指標,或?qū)Ξ數(shù)啬酥了趨^(qū)域的汽車市場起到一定的刺激作用。
(編輯:夏花)